交易提示
轉發(fā)廣期所發(fā)〔2025〕374號《關于調整碳酸鋰期貨相關合約交易手續(xù)費標準及交易限額的通知》
11.20 / 2025
廣期所發(fā)〔2025〕374號
各會員單位:
經研究決定,對碳酸鋰期貨相關合約的交易手續(xù)費標準及交易限額作如下調整:
自2025年11月24日交易時起,碳酸鋰期貨LC2601合約的交易手續(xù)費標準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三點二,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xù)費標準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三點二;碳酸鋰期貨LC2602、LC2603、LC2604、LC2605合約的交易手續(xù)費標準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一點六,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xù)費標準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一點六。
自2025年11月24日交易時起,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在碳酸鋰期貨LC2601合約上單日開倉量不得超過500手,在碳酸鋰期貨LC2602、LC2603、LC2604、LC2605合約上單日開倉量不得超過2,000手。該單日開倉量是指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當日在單個合約上的買開倉數量與賣開倉數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做市交易的單日開倉數量不受上述標準限制。具有實際控制關系的賬戶按照一個賬戶管理。
特此通知。
廣州期貨交易所
2025年11月20日
相關推薦
-
轉發(fā)上期所關于調整白銀期貨相關合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漲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12.10 / 2025
-
交易提示(20251210)
12.10 / 2025
-
交易提示(20251209)
12.09 / 2025
-
轉發(fā)上期所關于做好市場風險控制工作的通知
12.08 / 2025
-
交易提示(20251208)
12.08 / 2025





系方式&二維碼/photos/20200512方小期二維碼最新.png)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33121號